
编者按:
君瑞评估在2026年新年致辞中提出“永远坚持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最靠谱的摆渡人”。如何践行这一理念?我们将通过系列三篇文章分享深层思考:
首篇从专业维度,以《证券评估业务的底层逻辑》剖析对专业的敬畏;
次篇聚焦重大风险,以《关于证券评估业务重大风险的提示与分析》解析对风险的敬畏;
终篇立足生存本质,以《“零容忍”监管下,“罚得起”真等于抗风险强吗?——对评估机构风险本质的深度审视》探讨对监管的敬畏。
这三种敬畏,共同构成我们作为“摆渡人”的内心准则与行动框架。
长期以来,行业内存在“罚得起、赔得起=抗风险能力强”的认知偏差天添盈,但在证监会“零容忍”“穿透式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监管导向下,基于监管事实,穿透表象、直抵本质便会发现,再多的“罚得起、赔得起”也挡不住证券备案资格被吊销的风险。
一、穿透反省分析如下:
1.案例证明规模无法抵御信任危机
当机构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引发信任危机时,其“罚得起、赔得起”并未能转化为危机抵御力或信用修复能力。所谓“罚得起、赔得起”在信任危机面前不堪一击,一旦丧失信任,无论机构规模大小、成立时间长短,其证券服务资格的存在价值都将归零,这正是监管秉持“零容忍”底线思维的核心要义——执业质量与合规底线才是机构存续的根本前提。
2.“罚得起、赔得起”是偏离风险本质认知且助长侥幸心理
“罚得起、赔得起”是一种偏离风险本质的认知,这种认知容易助长对风险的侥幸心理。一旦将抗风险能力曲解为“事后赔得起”,执业中放松标准、铤而走险的潜在倾向便会随之滋生。历史实践已反复证明,机构遭遇证监局行政处罚时,品牌声誉的受损速度与“罚得起、赔得起”并无关联,最终受损的是全行业的公信力。这正与近期(2026年1月10日)吴晓求教授在第三十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强调的监管方向高度一致。他指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必须从消除“雷”开始,对所有“埋雷者”及帮助“埋雷者”实施重罚,以实现让违法者“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的严厉惩戒目标。这正印证了经济学家吴晓求的观点:给资本市场“埋雷”的人应受到重罚,“罚钱解决不了问题”。单纯的经济处罚难以形成真正威慑,唯有让违法者付出“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的代价,构建以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造假冲动。机构若仅以“罚得起”自居,无疑是低估了监管“零容忍”背景下,法律责任向个人追溯、民事赔偿天价化以及刑事风险剧增的严峻趋势。
3.最致命风险是“资格罚”且与“罚得起、赔得起”无关
对证券服务机构而言,最致命的风险莫过于被财政部和证监会处以顶格行政处罚中的“资格罚”——即被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这种风险直接关乎机构的生存根基,一旦触发,便与所谓“罚得起、赔得起”的抗风险能力毫无关联天添盈,而是直接导致机构丧失核心的资本市场准入资格,从根本上危及生存。
因此,真正的抗风险能力,从来不在“事后补救”,而在“事前防控”,是资产评估师在项目中的每一个谨慎假设、每一次交叉验证、每一句如实披露,体现在能够避免触及此类监管红线的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有效执行上,确保始终满足监管要求。
二、树立“合规是生存底线”的执业理念才是硬道理
1.摒弃规模导向的风险认知,树立“合规是生存底线”的执业理念,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这种理念的树立,不仅源于对监管红线的敬畏,也源于对法律责任本质的清醒认识。正如吴晓求教授所言,真正有效的制度约束不能停留在行政处罚层面,而应向刑事和民事重责深化。这意味着,任何协助"埋雷"的侥幸行为,未来面临的将不仅是机构被罚,更是相关个人可能面临的刑事重罚与倾家荡产的民事赔偿。合规,因此成为保护机构、更是保护从业人员职业生涯与人身自由的唯一盾牌。
2.强化内部质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独立的三级复核制度,确保执业全流程合规可控,从根源上避免触碰监管红线。相较而言,一个以“罚得起、赔得起”纵容侥幸心理的机构,比一个坚持原则底线至上的机构,更容易埋下风险隐患。这正是质控体系必须捍卫原则,而非流于形式的根本原因。
练好内功,是每家机构自身的功课,也要有赖于一个公平、透明、信息对称的行业生态作为支撑。为此,我们呼吁并愿意积极参与:推动建立跨监管部门的执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任何机构的合规记录与处罚信息都能被市场完整、便捷地获取。唯有如此,才能让“珍视信誉”成为机构最理性的商业选择,让“内功”深厚者真正赢得市场。
三、共建公平透明的行业生态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当前,随着监管“零容忍”导向的持续深化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构建信息充分透明、竞争公平有序的行业生态,已成为保障评估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在此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打通不同监管主体(包括财政部、证监会、地方财政或证监部门、证券交易所)的信息共享路径,提升执业信用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与一致性,成为行业各方共同关注并着力完善的课题。
值得思考的是,若因信息归集机制或更新周期等因素,导致评估机构所受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等信息未能在统一行业信用平台(目前仅反映中评协自律惩戒)同步呈现,可能会客观上影响市场对机构合规状况的全面认知。这种情况下,若仅以中评协“三年无违规记录”(仅限中评协自律惩戒)作为市场准入的形式要件,可能难以精准区分机构的实际合规水平与潜在风险。
这一课题若能得到系统性推进与改善,不仅有助于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闭环,更能为真正坚持质量为本、信誉至上的机构营造更清晰、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激励机制,筑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信誉基石。
为此,我们呼吁并愿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持续完善。建议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健全评估机构在收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后的信息主动报送机制,并将其明确为机构合规管理与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机构自律报送与外部监管归集相结合,有望更及时、完整地汇聚行业信用信息,提升信息流转效率,助力构建全行业统一、动态、可信的执业信用画像。
这既是对行业整体声誉的维护,也是对每一位合规执业者的有力支持。唯有让信用信息在阳光下更全面、顺畅地流动,才能使“信誉”真正成为评估机构最坚实的发展基石,让合规者获得市场认可,让失信者受到机制约束,共同推动评估行业在公开、透明、健康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结束语:
我们所倡导的对监管的敬畏,其内涵正不断深化。它既体现为机构内部将合规奉为生存底线的坚决恪守(即“事前防控”),也体现为对整个法律惩戒体系升级的清醒认知。吴晓求教授呼吁的“让违法者牢底坐穿、倾家荡产”,标志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正朝着“重刑重赔”的威慑方向演进。这双重趋势共同宣告了“罚得起、赔得起”思维的彻底过时。唯有将外部法律的刚性威慑,内化为机构全员不敢、不能、不想触碰红线的合规文化与质控体系,才能构筑起穿越周期、真正强大的抗风险能力。
本文旨在就抗风险能力提出不同视角的观点,以期抛砖引玉,引发行业对这一议题的更深入探讨。我们始终坚信,对于证券服务机构而言,无论规模大小、历史长短,唯有将合规奉为生存的底线并坚决恪守,才能构筑起真正强大的抗风险能力。
让“零容忍”精神贯穿于从机构执业到行业生态的全链条天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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